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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建《法规知识》备考考点11:民法考点讲义

科目:工程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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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时间:2021-07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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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:民法考点讲义

民法

(一)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
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:主体、客体和内容。
1、民事法律关系主体
(1)自然人
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,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。
民事行为能力类型: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。
完全民事行为能力:18周岁以上。
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: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,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。
限制民事行为能力: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;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。
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"
无民事行为能力: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;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。
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(注:只能代理,不能是同意,此点与限制行为能力不同)
(2)法人
法人条件:依法成立;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;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;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如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
(3)其他组织:如合伙企业、法人的分机机构(分公司)
2、民事法律关系客体
种类:财、物、行为、智力成果。
3、民事法律关系内容:权利和义务(包括法定和约定)
4、民事法律关系变更
主体变更:包括主体增减和主体转让
客体变更:包括客体范围(规模和数量)和客体性质
内容变更:包括权利增加和减少
5、民事法律关系终止
自然终止:履行。
协议终止:即时终止(事后);约定终止条件(事先)。
违约终止
(二)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
1、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
要式法律行为: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
不要式法律行为:对形式没有要求,口头、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。
2、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:
(1)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
(2)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
何谓意思表示真实: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。不存在欺诈、胁迫、重大误解、乘人之危等情形。
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:无效或被撤销。
(3)行为内容合法
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。
(4)行为形式合法
(三)掌握代理制度
1、代理的含义
代理: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,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代理关系当事人:被代理人、代理人和第三人。
2、代理的种类:委托代理;法定代理;指定代理
3、连带责任情形:委托书授权不明;
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
代理事项违法
4、无权代理责任:追认时:被代理人承担
不追认时,行为人承担。
注: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,视为追认。
5、转代理责任:经被代理人的同意:被代理人承担;
不经被代理人同意,代理人承担(例外:紧急情况下,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,由被代理人承担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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